1、申请信息公开:信息公开申请是被拆迁人获得拆迁的相关信息的最直接和最有效的措施,也是对拆迁方行政行为最直接的监督。因此,被拆迁人维权,申请信息公开应该作为必备手段。拆迁的相关信息公开内容,大多涉及被拆迁人的切身利益以及拆迁方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实施方式等。一旦公开,在很大程度上会限制到拆迁方在拆迁工作上的“大展拳脚”。2、搜集证据、找出拆迁方的违法点:如果拆迁补偿数额明显过低,这其中必然涉及到拆迁方的一些不合理、不合法的行政作为。从拆迁方的违法点作为切入口,是获取主动权的有效途径。在拆迁中,被拆迁人要找拆迁方的违法点,其法律依据主要有《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行政诉讼法》以及《国家赔偿法》等,其中都有相关条款明确规定了行政机关(即拆迁方)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但现实拆迁中,拆迁方往往挑法律漏洞进行行政作为,必要时被拆迁人可以借助专业律师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