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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被征地农民
  被征地农民指的是因国家公共利益需要而失去部分或全部土地的农村在册农业人口。本文详细介绍了被征地农民的定义、养老政策以及他们在土地征收过程中的权利,包括预征知情权、参与报批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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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征地树木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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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征地鱼塘补偿标准
国家征地鱼塘补偿标准根据《土地管理法》确定,包括土地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补偿计算方法基于土地原用途、前三年平均年产值和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征收争议,可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解决。
#国家征地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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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发生农村宅基地纠纷该怎么办
  农村宅基地纠纷如何处理?本文详细解析了宅基地纠纷的解决方法,包括协商、行政和司法解决途径,以及处理宅基地纠纷时应遵循的原则。跟随法律小助手法律快车,了解宅基地纠纷的应对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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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横穿马路被撞责任怎么划分
  行人横穿马路被撞责任如何划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责任判定需考虑双方行为及过错程度。本文详细分析了不同情况下的责任划分,并提供了处理责任争议的途径。
#公路征地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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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江苏宿迁的承包土地养殖龙虾,现在本政府通知说要占用了,不知道怎么赔偿。能赔偿多少啊?
您好,看当地政策如何规定。
我是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铺路占了我一亩田应怎么补偿!
可以要求按照江苏省国土部门的规定处理。
土地征用一亩,我是宿迁市宿豫区关庙镇的人,问问土地征用多少钱一亩。
您好没有统一标准按照当地土地区片价
宿城区土地补偿多少钱一亩
根据当地政府的补偿标准进行补偿,一般政府会进行公告通知,没有及时公告的可以询问政府部门工作人员或向政府申请信息公开查询。
宿迁征收该怎么样算补偿
征地拆迁补偿程序是:制定征地拆迁年度计划,提出征收申请;审核相关材料,确定征收范围;明确实施单位,发布征收预告;告知停办手续,拨付工作经费;组织房屋登记,签订征地拆迁补偿协议;交付补偿款,动土开工。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 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第十三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 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第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宿迁征收怎样算赔偿
征收房子的,所有权人有权获得征收补偿,补偿内容主要有以下三项: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补偿标准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二、搬迁补偿和临时安置补偿,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三、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 一、二款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 一、二款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宿迁征地可以怎么算赔偿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等于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加上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等于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加上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减去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宿迁征收可以如何计算赔偿
法律分析:一般是双方在拆迁协议中明确约定的,这个费用的计算需要取当地月租房的平均价格加上交通补助来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对公司搬迁经济补偿标准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宿迁征地该如何给赔偿
征地拆迁人口需要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自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具有本市常住户口且实际居满一年、在本市名下无其他住房或名下虽有住房但居住困难的可以认定为安置人口。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宿迁征地怎样计算赔偿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等于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加上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等于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加上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减去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2023年宿迁市征地补偿宿政规定是什么?
征地补偿涉及很多复杂的法律问题,当地确定的补偿标准不一定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建议您最好通过电话或向律师当面咨询
宿迁市征地补偿宿政规定2023有哪些规定?
征地补偿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可以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
2023年宿迁市征地补偿宿政规定是什么?
关于征地补偿纠纷,如果是和行政机关之间关于补偿款多少的纠纷,属于行政案件,应当是行政庭审理 如果是关于集体之间补偿款的内部分配问题属于民事纠纷,适用的是民法以及相关的一些法律。
宿迁市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是如何规定的
征地补偿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可以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
如何补偿宿迁农村土地被征用,我想问一下
农民土地被征收,应给予的补偿如下: 1、土地补偿费; 2、安置补助费; 3、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 4、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第四款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我想问一下宿迁农村土地被征用如何补偿
法律分析:农民征地补偿形式有: (1)最常使用的补偿形式就是货币补偿。 (2)社会保险安置。 (3)农业安置。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二条 下列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 (一)城市市区的土地; (二)农村和城市郊区中已经依法没收、征收、征购为国有的土地; (三)国家依法征收的土地; (四)依法不属于集体所有的林地、草地、荒地、滩涂及其他土地; (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成员转为城镇居民的,原属于其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 (六)因国家组织移民、自然灾害等原因,农民成建制地集体迁移后不再使用的原属于迁移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我想问一下宿迁农村土地征用如何补偿
法律分析:农村征地安置补偿政策有两种: (一)土地补偿,土地补偿费一般是收购前三年耕地年平均产值的六至十倍。 (二)土地征收和安置补助费,指被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所获得的耕地数量除以被征用单位在被征用单位之前的人均耕地数量。每位移民的安置补助标准为获得耕地之前三年的年平均产值的四到六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六条 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一)永久基本农田; (二)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其中,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超过征地批准权限的,应当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另行办理征地审批。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宿迁征地补偿标准多少
征地补偿款分配有争议的情况可以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征地补偿款一般是按照户籍人数或土地面积进行核算的,个人间具体的分配产生争议需要通过民事争议解决的途径来解决问题,所以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方式。 <br/> 法律依据:<br/> 《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br/>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br/>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br/>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 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我想请教一下宿迁农村土地被征用怎么补偿
征地补偿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农民集体所有建设土地或棚户区实行征收或征用,并按照被征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宿迁舒阳征收违反第二胎社会支持政策是什么标准。可以强制征收吗?
你好,生在农村,因读书将户口迁出非农业户口,毕业后仍回农村,是不可以按农村居民享受二胎政策,除非将户口迁回农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