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婚姻家庭律师
苏州
婚姻家庭
崔志祥律师
服务
643人
好评
323
响应
1小时
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苏站路1588号苏州世界贸易中心B座2202-2203单元
口碑良好
经验丰富
崔志祥律师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
丁煜律师
服务
2796人
好评
1
响应
1小时
经验丰富
丁煜律师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
赵德明律师
服务
747人
好评
10
响应
1小时
苏州市昆山市前进东路888号弘基财富广场1号楼8楼
口碑良好
经验丰富
赵德明律师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
严伟霞律师
服务
2523人
好评
208
响应
1小时
苏州市工业园区九章路69号恒泰理想创新大厦A幢6
口碑良好
经验丰富
严伟霞律师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
周晓松律师
服务
845人
好评
5
响应
1小时
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东456号新光天地15楼
经验丰富
普法先锋
周晓松律师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
陈磊律师
服务
2.1万人
好评
391
响应
1小时
苏州市姑苏区苏站路1398号(苏州火车站北广场斜对面)义乌国际商贸城4幢1单元7001-7002
口碑良好
普法先锋
陈磊律师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
陈卓律师
服务
38人
好评
0
响应
1小时
经验丰富
陈卓律师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
张立文律师
服务
29人
好评
0
响应
1小时
江苏省昆山市珠江中路199号金鹰国际写字楼27层
经验丰富
张立文律师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
刘波律师
服务
4820人
好评
431
响应
1小时
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竹辉路586—588号
口碑良好
经验丰富
刘波律师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
冯婷律师
服务
321人
好评
151
响应
1小时
太仓市朝阳东路21号科而雅大厦8楼
口碑良好
经验丰富
冯婷律师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
马恩杰律师
服务
2385人
好评
8
响应
1小时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路
马恩杰律师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
孙小进律师
服务
266人
好评
0
响应
1小时
苏州市竹辉路588号
从业10年
孙小进律师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
周钦明律师
服务
162人
好评
80
响应
1小时
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58号新能大厦三楼
经验丰富
高级合伙人律师
周钦明律师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
王林律师
服务
3742人
好评
1
响应
1小时
江苏省昆山市前进东路399号台协商务广场1306室
经验丰富
王林律师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
李洋律师
服务
1553人
好评
6
响应
1小时
江苏省昆山市前进西路1288号万象汇写字楼1615室
经验丰富
李洋律师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
2
/4
法律知识
苏州律师咨询
苏州律师问答
男方提出离婚小孩归谁抚养
男方提出离婚时,子女抚养权如何判定?判决主要依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两周岁以下子女一般归女方抚养,两周岁以上则考虑双方条件,八周岁以上需听取子女意见。
#抚养纠纷
人看过
配偶死亡怎么解除婚姻
当夫妻一方去世,
婚姻关系
如何处理?配偶死亡后继承权如何行使?共同债务又该如何解决?本文将从法律角度为您一一解答,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障。
#婚姻关系
人看过
做亲子鉴定需要什么手续
亲子鉴定
是一项重要的检测,其手续因鉴定目的不同而有所区别。个人
亲子鉴定
主要关注个人隐私,而司法鉴定则具有法律效力。本文将详细介绍进行
亲子鉴定
所需的手续流程。
#亲子鉴定
人看过
未成年生孩子犯法吗
未成年生孩子不直接违法,但婚姻可能无效。这种情况下应该如何上户口?保障非婚生子女权益有哪些法律规定?法律快车为您一一解答。
#抚养
人看过
农村赡养费标准是什么
农村
赡养
费标准如何确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民法典》,
赡养
费标准与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低保补助及
赡养
人收入挂钩。
#赡养
人看过
您好 我想在苏州办理离婚 没有户口 居住证满3年 可以办吗
办理离婚和你自己户口没关系哎,请律师帮你
我想起诉离婚,一定要回居住地你
起诉离婚不一定要回户口所在地。夫妻离婚应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去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等情形,可以在原告住所地法院起诉;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在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苏州办理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办理离婚手续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起诉离婚的,提供起诉状)等材料以及证件。除此之外,还需要到男女其中一方的户口所在地办理离婚登记。或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我想找我老婆,只知道她在苏州工厂上班,如果找人该怎么找?
是否可以在外地打工的地方办离婚手续要看情况。如果外地打工的地方是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就可以在该地办理离婚手续。如果不是的,只能到男女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第十一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苏州相城区离婚律师在线咨询
若是咨询离婚事宜,全国范围的律师都可以提供线上微信咨询、电话邮件咨询等服务果面对面咨询,当然首选本地律所律师。若是委托律师打离婚官司,选本地或周边不太远、方便办手续和沟通的律师。一般本地的司法局网站可以查询律师信息。
云南人,两个人都在苏州可以办办离婚手续吗?
打算离婚需办理以下手续:1、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签订离婚协议书,再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2、诉讼离婚的,一方当事人依法需要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递交起诉状,由法院审理之后作出判决等。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苏州离婚的手续流程是什么
离婚的手续是:1、协议离婚的,夫妻双方订立离婚协议、共同到一方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经过三十天冷静期、领取离婚证等;2、起诉离婚的,一方向法院提交起诉状、法院受理案件、调解、审理、裁判。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苏州的基本赡养费是多少
赡养费的计算方式如下:可以设当地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及当地低保补助为上、下限,结合赡养人收入20%左右的比例进行计算。如该数额高于或低于上、下限的,则以上限或下限确定为赡养费标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十条老年人养老主要依靠家庭,家庭成员应当关心和照料老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苏州昆山XX哪里可以收养小孩,精确的详细地址
收养儿童的程序如下:1、收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和证明材料;2、收养找不到父母弃婴、子女的,应当提交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证明;其中,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无法找到生父母弃婴的,收养人还应当提交证明材料;3、送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证明材料;4、收养登记实行分级登记制度,涉及内地公民和内地公民的收养登记,由儿童户籍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办理;5、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关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十周岁。
外地人可以在苏州办理离婚手续吗
异地离婚手续的办理方式:如果属于协议离婚的应当先签订离婚协议书,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在办理离婚登记过程中出具相关材料,审核通过即可;如果是诉讼离婚的,需要当事人向法院递交起诉状,法院受理之后,依法予以审判。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苏州离婚房产过户费用多少钱之税款费用
离婚房产过户费用包括: (1)税类:契税按产价百分之二;印花税按产价万分之五。关于契税问题,在离婚分割房产办理产权时可按《国家税务局关于离婚后房屋权属变化是否征收契税的批复》规定判定,即: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共有房屋属共同共有财产。 因夫妻财产分割而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动而不是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 (2)费用类:登记费;交易手续费百分之二;工本费。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民事纠纷咨询苏州有线下律师吗?
有涉及什么刑事案件呢
苏州离婚诉讼律师费用如何收
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一般是由双方协商,双方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来确定。离婚诉讼费是人民法院向请求离婚诉讼当事人征收的费用,按有关规定,诉讼费一般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诉讼离婚中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 0.5%交纳。 诉讼离婚手续 诉讼离婚手续如下: 1、提起诉讼申请一般是到立案大厅,由立案大厅进行审查,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给予立案。如果双方不在同地居住的,则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女方要到男方的所在地提出诉讼; 2、受理。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你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50元)。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审理。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4、判决。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我和老公是外地的想在苏州离婚?
离婚的方式如下:夫妻双方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以协议离婚为例,双方当事人想协议离婚的,应共同到任意一方常住户口的民政局提出离婚的申请,民政局工作人员对离婚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待男女双方度过离婚冷静期后,依法予以办理离婚登记。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安徽户口在苏州可以办离婚吗
办离婚需要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或者获得人民法院的离婚判决书。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苏州结婚的法定程序有哪些,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结婚的法定程序包括: 1、由双方共同前往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2、经登记机构审查,确认符合登记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苏州离婚房产更名流程是什么?
离婚房产更名程序有: 1、首先协议离婚,并办理析产公证; 2、到交易核心办理转绘; 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 4、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交50元登记费; 5、取证。 材料:关于房产分割的离婚协议书或者是离婚判决书、离婚财产归属协议、离婚证及复印件、房产证、身份证明及复印件。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苏州结婚的法定程序有哪些?
结婚程序有这些: 1、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并提交资料; 2、婚姻登记机关对申请进行审查; 3、对于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 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离婚苏州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离婚判决中子女抚养费标准是:工作稳定的,标准为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工作不稳定的,标准为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前述比例确定。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标准比例最高可以增加到百分之五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八条 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第五十条 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苏州相城区异地办理的结婚证能不能离婚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可以离婚,只能采取诉讼离婚的方式。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十二条: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城律师
律师推荐
昆山市律师
太仓市律师
吴江区律师
虎丘区律师
吴中区律师
张家港市律师
姑苏区律师
相城区律师
常熟市律师
工业园区律师
淮安律师
徐州律师
苏州律师
无锡律师
常州律师
镇江律师
南通律师
泰州律师
扬州律师
盐城律师
宿迁律师
连云港律师
南京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