塘厦镇网络侵权律师

东莞
网络侵权
法律知识
塘厦镇律师咨询
塘厦镇律师问答
我的朋友在群里发了我丑照,怎么办?
法律分析:把别人丑照发朋友圈是否违法视具体情况而定。若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其肖像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八条 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 第一千零一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父母强迫我拿走手机,取消我的微信账号合法吗?
侵犯个人隐私,可以起诉维权
网络上,是否构成违法行为
法律分析:在网上被别人辱骂,很多人立马想到的就是和对方对骂,这是不理性的,双方在网上对骂只能激化矛盾,并不能实质性的解决问题,在网上被别人辱骂你需要这样做:与骂人者进行沟通,双方协商解决,避免矛盾激化,通知相关网站,要求删除相关辱骂网帖。报警处理,要求警方介入调查处理。在网络上辱骂他人属于侵权行为,一般轻微的辱骂行为,只是违法行为,不涉嫌犯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九十五条 人格权请求权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第一千零二十四条 名誉权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情节严重的辱骂行为涉嫌侮辱罪(实务中因骂人入罪案例较少),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