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区刑事辩护律师

天津
刑事辩护
河北区律师-陈凤律师
服务 2.0万人好评 768 响应 1小时
天津市河北区律纬路31号中汇大厦B座1306
口碑良好
经验丰富
陈凤律师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
法律知识
河北区律师咨询
河北区律师问答
本人居住在天津市河北区,能否在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起诉住在天津市宝邈区的被告?
以原告就被告的方式起诉,就是说,原告必须到被告所在地的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我住在天津市河北区,我能在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起诉住在天津市宝坻区的被告吗?
起诉的话不一定到被告所在地起诉的。 在哪里起诉涉及诉讼管辖权问题,一般是事发地、当事人居住地等等,得具体案例具体分析。比如涉及固定资产的,得在固定资产所在地,涉及合同纠纷的,一般是合同履行地,但是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
我住在天津市河北区。我能起诉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住在天津市宝坻区的被告吗?
以原告就被告的方式起诉,就是说,原告必须到被告所在地的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我弟媳系河北区环卫局退休职工,最近因病去世,请问其丧葬费用该如何计算?
退休待遇的享受与当事人的社保缴纳方式是无关的,这里提供计算方法: 1、该项只与当事人的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社保关系所在地的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2、在当事人的就业地与当事人的户口所在地都一致的前提下,本人的退休待遇及个人账户、统筹账户余额与当事人是个人缴纳还是在用人单位参保,都是一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第十五条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律师如何收取天津故意破坏财产罪的费用
要根据具体涉案价值,而定的
律师如何对天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收费
你好,结合具体案情分析
请律师如何收取天津故意破坏财产罪的费用?
我国刑法对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中的数额未作出明确界定,因此各地在实施中的标准也不太相同,福建省在对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的认定中,“数额较大”一般为一万元以上不满五万元;“数额巨大”为五万元以上。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犯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河西区是缓刑执行地,活动范围是河西区还是天津市
缓刑执行地的确定:缓刑执行地一般为犯罪分子所在社区。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社区矫正在我国是指针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这四类犯罪行为较轻的对象所实施的非监禁性矫正刑罚或考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六条 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我们天津法院能否在网上提交强制执行申请?
在网上不能申请,按照法律规定强制执行是法院的一种实现法律文书手段,要拿着判决书调解书200块钱申请法院执行。不行的,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应提供的材料有很多,网上暂未开通该业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我们天津法院能否在网上提交强制执行申请?
网上申请入口:在网上申请强制执行的,具体可以登陆当地法院(或者立案法院)的网站进行咨询申请办理。申请强制执行的步骤: 第一步:申请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第二步:法院受理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法律依据:《中华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