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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桥区律师问答
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关系
  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在保险合同中各有角色,保险费交付是合同生效的前提。指定与变更受益人需遵循规定,保险金请求权可转让但有限制。本文详解三者关系及义务,助你更好理解保险合同。
#保险合同的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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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牌照过期之后保险可以理赔吗
  临时牌照过期后,保险是否理赔?交通肇事后如何申请理赔?超速事故理赔流程是怎样的?本文将为你解答这些问题,让你了解保险理赔的相关规定和流程,维护自身权益。
#保险合同的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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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人法定解除保险合同的情形
  投保人在何种情况下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包括违反告知、通知、保证条款等义务。了解这些情形,有助于维护你的权益。还有疑问吗?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为您暖心解答。
#保险合同的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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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益人变更需准备何种保险手续材料
  受益人变更需的保险手续材料有保险合同变更申请书、被保险人身份证、新受益人身份证等。受益人变更的流程是得到被保险人同意、准备所需材料、前往保险公司柜面办理等。
#保险合同的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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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益人变更需准备何种保险手续材料
我公司天津,沧州派遣过来的,保险沧州上的,这样怎么赔偿?
劳动者被派遣到用工单位后,在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工作岗位上工作。这些岗位可能同时有用工单位的劳动合同制职工,也可能没有合同制职工。比如有的用工单位日常并没有电工,在电路升级改造期间使用了被派遣劳动者来从事电工工作。
天津泰达国际心血管医院收费有问题
你好,收费有问题的可以向物价局投诉
国家赔偿案件立案到结案大约需要多长时间
国家赔偿相关案件由人民法院立案之后,通常需要六个月左右作出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需经过高级人民法院批准。同时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第八十三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审结。
新的国家赔偿标准年限是多长
1、国家赔偿的申请期限是两年。法律规定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如果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则不算。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第三十九条规定,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赔偿请求的,适用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有关时效的规定。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赔偿请求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您好。如何补偿天津市团体险误工赔偿标准?
保险公司赔偿误工费的标准:如果被保险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收入来赔;如果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来赔;如果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则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来赔。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您好。天津市团体险误工赔偿标准是如何赔偿的?
一、误工费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误工费的赔偿标准: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无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误工时间(天)*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天/元);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误工费=误工时间(天)*相同、相近行业的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天/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诉讼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离婚诉讼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等。
天津行政赔偿委托律师费用是多少
你好,要看具体案件类型的哦
天津市团体险误工赔偿标准是怎么赔偿的?
赔偿误工费的具体标准: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无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误工时间(天)*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天/元);无固定收入又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误工费=误工时间(天)*相同、相近行业的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天/元)。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天津医疗事故诉讼律师费怎么计算
医疗事故诉讼费用首先是由提起诉讼的原告方预先交纳诉讼费的,等到判决书下来后,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当然胜诉方愿意承担费用的可以由胜诉方承担。<br/> 法律依据:<br/>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br/>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br/>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br/>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br/> 第三十条<br/> 第二审人民法院改变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的,应当相应变更第一审人民法院对诉讼费用负担的决定。
天津医疗事故诉讼找律师怎么收费
你好,需要结合具体情况确定的
天津医疗事故调解律师费要给多少钱
“医疗事故,调解怎么收费,起诉怎么收费”是什么情况呢
天津医疗事故赔偿诉讼委托律师费用是多少
这个要看你具体是什么事项,要看案件实际情况
天津到异地住院需要什么手续?
异地就医办理需要以下手续:<br/> 1、填写《驻外及异地居住参保人员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备案表》;<br/> 2、陈述异地就医的原因,办理异地就医手续。<br/> 已经办理异地就医手续的,参保人员所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可以依照相关规定进行报销。 <br/> 法律依据:<br/>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br/>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br/> 第二十九条<br/>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br/>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天津到异地住院需要什么手续?
异地就医需要办理的手续为:<br/> 1、异地安置:参保者长期在外地居住,需办理异地安置手续;<br/> 2、转诊转院:在本地治疗后因病情需要,需转外地就医的病人由本地定点医院开具转院审批表登记备案后,方可转出;<br/> 3、急诊:参保者外出,在外地疾病突发后,携带发票、明细清单、出院证,门诊病历,住院病历复印件等手续报销。<br/> 法律依据:<br/>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br/>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