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安区起诉离婚律师

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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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观音山商务中心台南路77号汇金国际中心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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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安区律师问答
你好,请问外地可以在厦门协议离婚吗
您好,感谢您的咨询,签协议无论是在哪里都可以。
厦门离婚一般在哪里办理
厦门离婚证的办理,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的,去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如果是诉讼离婚,需到对方常住地法院进行起诉。《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我是江西的在厦门可以起诉离婚吗?
一般在被告所在地起诉离婚的,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现在怎么办离婚手续
离婚手续要按下列步骤来办理: 1、协议离婚的,由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三十天离婚冷静期,即可完成离婚登记手续; 2、起诉离婚的,当事人提交民事起诉状,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先调解,调解不成且确认感情破裂的,应当准予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外国夫妇能在厦门办理离婚手续吗?
夫妻离婚需要的手续: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需要的证件: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第一款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我国厦门起诉离婚在哪里,有哪些规定
一、离婚要在哪里起诉 1、离婚要在被告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起诉离婚的流程如下: (1)想离婚的一方写离婚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的证据; (3)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或者双方居住一年以上的法院起诉,法院审查是否受理离婚案件,并支付诉讼费、回家等通知; (4)法院受理后向被告送达起诉状,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5)法院安排庭前调解; (6)调解成功不再开庭审理,调解失败法院安排开庭; (7)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起诉离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起诉状; 2、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 3、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4、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 5、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6、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厦门离婚诉讼流程是怎样的?
法律分析: 离婚诉讼流程:到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等待法院立案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一般在七日内立案;人民法院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准备证据,等待开庭。 费用: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 0.5%交纳。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 0.5%交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厦门的离婚案,能接吗?男方出轨,女方主张每月14万元的精神补偿和5000元的抚养费
答:抚养费给付的金额一般会以孩子每月实际花销金额、当地的生活水平以及未直接抚养孩子一方的收入水平、经济能力等相关方面进行综合考量后再予以确定。 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亲或者母亲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根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四十九条规定: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条规定: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以及第五十三条规定: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父母的收入、各个地区的生活消费水平、以及孩子每月的日常花销均各不相同,上述都会作为确定抚养费金额所考量的因素。
厦门的离婚案件,能接吗?男方出轨,女方主张每月精神赔偿14万元,抚养费5000元
法律分析:协商确定。夫妻一方出轨的,对方可以获得多少精神损失费,需要双方当事人自己协商确定,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赔偿标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厦门的离婚案件可以接受吗?男人出轨,女人要求每月支付14万精神赔偿和5000元赡养费
法律分析:协商确定。夫妻一方出轨的,对方可以获得多少精神损失费,需要双方当事人自己协商确定,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赔偿标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在厦门,想离婚,因为有家暴,我怎么做
夫妻因为家暴离婚的,被家暴方可以在提起离婚诉讼时一并要求对方给予自己离婚损害赔偿,并让其依法少分或者不分夫妻共同财产。法律规定,因一方实施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br/>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br/> (一)重婚;<br/> (二)与他人同居;<br/> (三)实施家庭暴力;<br/>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br/>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br/>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八十七条<br/> 承担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br/> 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对于当事人基于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不予支持。<br/>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夫妇双方都是外国人,可以在厦门办理离婚吗?
法律分析:离婚不是必须到登记地办理,一般是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你好,我是外地人,离婚证明书丢失了,可以在厦门补办吗?
离婚证丢失无法在异地补办。一方补办离婚证的,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离婚证。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在厦门异地诉讼离婚,男方有债务,离婚时女方能否免除债务
离婚并不代表可以免除清偿债务的义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离婚的,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债务由夫妻双方来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如果是一方的个人债务,由一方个人来偿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