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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面房租赁拆迁事先未告知,损失谁承担

门面房租赁拆迁事先未告知,损失谁承担

合同纠纷 2021-04-27 人浏览

律师解答

门面房租赁拆迁事先未告知,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确定承担损失的方式。合同没有约定的,当事人可以协商一致解决纠纷。租赁房屋拆迁属于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情形,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根据实际情况承担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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