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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共同犯罪有哪些情况

贪污共同犯罪有哪些情况

刑事辩护 2021-04-29 人浏览

律师解答

贪污共同犯罪的情况有:
1、国家工作人员相互利用职务便利相互配合共同实施贪污行为的;
2、非国家工作人员身份者与国家工作人员内外勾结共同实施贪污行为的;
3、特定身份人员与国家工作人员相互勾结利用其职务便利实施贪污行为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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