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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破产受理后再怎么做

申请破产受理后再怎么做

公司企业 2021-05-17 人浏览

律师解答

申请破产受理后的流程如下:
1、管理人及时拟订破产财产变价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
2、破产财产按照法定顺序清偿债务;
3、破产程序终结后,管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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