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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负债收购公司必须接受吗

对于负债收购公司必须接受吗

公司企业 2021-05-18 人浏览

律师解答

对于负债收购公司必须接受。公司合并的,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因此,对于合并公司的负债,收购公司应当接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七条
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法人分立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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