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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调解的次数有规定吗

诉讼离婚调解的次数有规定吗

婚姻家庭 2021-05-20 人浏览
程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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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调解的次数没有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会先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就会对案件进行审理,经过审理,能确定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法院应当判决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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