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文详情
起诉离婚对方要不要给钱

起诉离婚对方要不要给钱

离婚 2020-06-01 人浏览

律师解答

起诉离婚可以要对方给钱,如果协商不成由人民法院决定。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六条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一)案件受理费;(二)申请费;(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第三十三条

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若对以上内容有疑问,请联系平台【反馈】
点赞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