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文详情
销售假药的金额怎么认定的

销售假药的金额怎么认定的

刑事辩护 2021-06-16 人浏览

律师解答

销售假药是不设立案金额的,无论销售多少都需要追究刑事责任。销售金额2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或者是销售金额10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但以孕产妇、婴幼儿、儿童或者危重病人为主要使用对象的、属于注射剂药品、急救药品的,属于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假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若对以上内容有疑问,请联系平台【反馈】
点赞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