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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遗嘱的行为是身份行为吗

设立遗嘱的行为是身份行为吗

合同纠纷 2021-07-05 人浏览

律师解答

设立遗嘱的行为是身份行为。设立遗嘱是遗嘱人处分自己财产权益的行为,是属于单方法律行为。因为设立立遗嘱是自我决定、自己处分,不受他人左右,并不存在对方接受或拒绝或协商的情形。身份行为是基于意思表示而发生身份关系变动效果的民事法律行为,同样体现在充分尊重自我处分不受他人干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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