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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期间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

产假期间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

合同纠纷 2021-07-05 人浏览

律师解答

产假期间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职工怀孕以及产假期间,公司无权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否则职工有权向单位索要双倍经济补偿金,并要求继续足额发放直至产假结束的工资。补偿金标准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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