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文详情
私分国有资产罪是如何构成的?

私分国有资产罪是如何构成的?

刑事案件 2021-07-30 人浏览
刘赢律师

刘赢律师

特邀刑事案件专业律师

咨询我

律师解答

私分国有资产罪的构成:
(一)犯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
(二)在主观方面上是直接故意犯罪;
(三)侵犯的客体是国有资产的管理制度及其所有权;
(四)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九十六条
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缴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若对以上内容有疑问,请联系平台【反馈】

还有疑问? 立即咨询律师

25万认证律师 · 60分钟无限追问 · 平均2分钟响应

立即咨询
接入律师
获取解答
#向我提问获取解决方案
立即咨询
默认头像
王律师1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谢律师2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张律师1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黄律师2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陈律师6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