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文详情
哪些行为属于交通肇事逃逸

哪些行为属于交通肇事逃逸

交通事故 2021-08-15 人浏览

律师解答

下列行为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属于交通肇事逃逸:
1、死亡一人或重伤三人,负事故主要责任;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
3、造成财产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
4、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且酒驾、驾驶不合格的机动车或者严重超载。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第三条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若对以上内容有疑问,请联系平台【反馈】
点赞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