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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可以举行听证的条件是什么

行政处罚可以举行听证的条件是什么

行政诉讼 2021-08-21 人浏览

律师解答

可以对行政处罚举行听证的条件:行政机关拟作出较大数额的罚款、没收较大数额的违法所得或非法财物等较重的行政处罚;而当事人在有效期限内依法提出举行听证会的申请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
行政机关拟作出下列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一)较大数额罚款;
(二)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
(三)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四)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五)其他较重的行政处罚;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第六十五条
听证结束后,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听证笔录,依照本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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