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文详情
行政诉讼中如何增加诉讼请求

行政诉讼中如何增加诉讼请求

行政诉讼 2021-08-22 人浏览

律师解答

行政诉讼中,当事人如果要增加诉讼请求的,可以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及时向法院提出申请。如果原告增加诉讼请求后,可以合并审理的,法院应当合并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关于期间、送达、财产保全、开庭审理、调解、中止诉讼、终结诉讼、简易程序、执行等,以及人民检察院对行政案件受理、审理、裁判、执行的监督,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
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三十二条
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
若对以上内容有疑问,请联系平台【反馈】
点赞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