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文详情
如何界定行政诉讼的第三人

如何界定行政诉讼的第三人

行政诉讼 2021-08-24 人浏览

律师解答

界定行政诉讼的第三人的办法:同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但没有提起行政诉讼,或者同案件的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作为第三人申请参与诉讼,或者由法院通知其参加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但没有提起诉讼,或者同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
人民法院判决第三人承担义务或者减损第三人权益的,第三人有权依法提起上诉。
第三十条
没有诉讼行为能力的公民,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法定代理人互相推诿代理责任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代为诉讼。
若对以上内容有疑问,请联系平台【反馈】
点赞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