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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诉的行政诉讼案件能否再起诉

撤诉的行政诉讼案件能否再起诉

行政诉讼 2021-08-24 人浏览

律师解答

撤诉的行政诉讼案件还能再起诉。但是原告不能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来起诉。原告需要有新的事实和理由,并准备好起诉状、起诉状副本等材料,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六十条
人民法院裁定准许原告撤诉后,原告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立案。
准予撤诉的裁定确有错误,原告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应当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撤销原准予撤诉的裁定,重新对案件进行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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