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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办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婚姻家庭 2021-08-26 人浏览

律师解答

办离婚需要的材料:
办理协议离婚,需要双方到民政局并提供以下材料:
1、双方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核验原件收取复印件;
2、双方各自的单人证件照;
3、离婚协议书。
办理诉讼离婚,需要离婚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第一款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款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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