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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受贿犯罪的认定是怎么样的

共同受贿犯罪的认定是怎么样的

刑事辩护 2021-08-31 人浏览

律师解答

根据法律规定,共同受贿犯罪的认定是:主体是两个及以上国家工作人员或国家工作人员和非国家工作人员;主观上行为人有共同实施受贿的故意;客体是国家工作的正常活动和公职人员的廉洁性;客观上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收受请托人财物后双方共同占有的情形。

法律依据


《刑法》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第三百八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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