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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孩子户口怎么迁到女方家

离婚后孩子户口怎么迁到女方家

婚姻家庭 2021-09-02 人浏览

律师解答

离婚后,孩子的户口如果要迁到女方家的,由女方或者户主在迁出前依法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如果是由农村迁往城市的,还必须持有学校的录取证明等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九条
婴儿出生后,在申报出生登记前死亡的,应当同时申报出生、死亡两项登记。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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