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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无法履行债务怎么办

债权人无法履行债务怎么办

债权债务 2021-09-10 人浏览
王平律师

王平律师

特邀债权债务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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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如果是债权人分立、合并或变更住所没有通知债务人,致使债权人无法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中止履行或将标的物提存。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四条  
债权人可以随时领取提存物。但是,债权人对债务人负有到期债务的,在债权人未履行债务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提存部门根据债务人的要求应当拒绝其领取提存物。
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但是,债权人未履行对债务人的到期债务,或者债权人向提存部门书面表示放弃领取提存物权利的,债务人负担提存费用后有权取回提存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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