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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诉案件的受理条件是什么

自诉案件的受理条件是什么

刑事辩护 2021-09-11 人浏览

律师解答

自诉案件的受理条件是:
1、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等法定自诉案件。
2、受诉法院对案件拥有管辖权。
3、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能证明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的证据。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
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第二百一十一条
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
(二)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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