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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合并程序

国有企业合并程序

公司企业 2021-09-15 人浏览

律师解答

按照程序进行国企合并:
1、向政府主管部门提出书面报告,报主管财政机关备案、审批;
2、资产清查,报主管财政机关审批;
3、资产估价,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确认;
4、产权转让;
5、合并成交后,签署产权转让协议;
6、办理产权转让的清算及法律手续;
7、向工商、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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