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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脚踝骨折赔偿

交通事故脚踝骨折赔偿

交通事故 2021-09-16 人浏览

律师解答

因交通事故造成他人脚踝骨折时,主要赔偿以下项目:
1、医疗费;
2、交通费;
3、营养费;
4、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
5、误工费。其中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一般为500至500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为30元/天×实际住院天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
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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