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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安道路行驶怎样处罚

不安道路行驶怎样处罚

交通事故 2021-09-16 人浏览

律师解答

不按道路行驶的,其处罚为:扣三分,并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第三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一)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二)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三)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
(四)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
(八)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
(九)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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