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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借债务,属于共同债务吗?

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借债务,属于共同债务吗?

债权债务 2021-09-22 人浏览

律师解答

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借的债务,如果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共同生产经营的,属于共同债务。债权人就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而向双方主张权利,如果其确有证据的,则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那么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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