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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要约的失效是什么

合同要约的失效是什么

合同纠纷 2021-09-23 人浏览

律师解答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合同要约的失效,指的是要约失去法律拘束力的法律效果。根据即将生效的民法典规定,要约人发出要约后,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如果要约失效,要约人就不再受其约束,受要约人也丧失了承诺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四百七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
(一)要约被拒绝;
(二)要约被依法撤销;
(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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