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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后的处理程序怎么走

刑事拘留后的处理程序怎么走

刑事辩护 2021-09-23 人浏览

律师解答

刑事拘留后的处理程序:一般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进行刑事拘留后,公安机关会对有需要的案件提起逮捕。不批准的进行释放,决定逮捕的进行逮捕,并且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决定提起公诉的,法院应当开庭审判。审理后在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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