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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签字后可以变更或者补充吗?

离婚协议签字后可以变更或者补充吗?

婚姻家庭 2021-09-24 人浏览

律师解答

离婚协议签字后,是能够变更或者补充的。但需满足一定条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在领取离婚证前,协商变更或者补充的,其是法律所允许的;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之后的一年内发现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等侵害夫妻共同财产行为的,可以起诉变更。除此之外的情形不得变更或补充。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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