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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民政局办理离婚需要带哪些东西

去民政局办理离婚需要带哪些东西

婚姻家庭 2021-09-24 人浏览

律师解答

民政局办理离婚要带如下相关材料和证件: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等身份证明;
2、本人的结婚证;
3、夫妻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员对各项内容进行审查后,符合离婚条件的,发放离婚证给双方。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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