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文详情
哪些情形股权转让无效

哪些情形股权转让无效

公司企业 2021-09-26 人浏览

律师解答

有以下情形,股权转让无效:
1、属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股权转让无效情形;
2、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没有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的;
3、国有股权转让没有经过主管部门审批的或者审批不予通过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若对以上内容有疑问,请联系平台【反馈】
点赞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