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文详情
盗窃罪判刑怎么规定

盗窃罪判刑怎么规定

刑事辩护 2019-08-27 人浏览

律师解答

《最高人民法院量刑规范化的指导意见》第三节盗窃罪。

第十七条量刑基准的确定:

(免予刑事处罚的量刑基准〕

因生活困难所迫,盗窃少量财物或盗窃近亲属、邻居等少量财物,案发后能积极退赔全部或大部分赃物,得到被害人谅解的,基准刑为免予刑事处罚。

〔拘役、管制、单处罚金的量刑基准〕

盗窃数额1000元以上不满2000元;盗窃自行车的价值难以确定,但已达5辆以上;扒窃数额达到600元以上;盗窃农户的家禽、家畜等生产、生活资料,虽然未达到“数额较大标准”,但情节恶劣、后果严重,以盗窃罪论处的,基准刑为罚金刑或管制刑。

盗窃数额未达到起诉标准,但一年内入户盗窃或者在公共场所扒窃3次以上,以盗窃罪论处的,基准刑为拘役刑。

若对以上内容有疑问,请联系平台【反馈】
点赞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