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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诉时效是怎么计算的

追诉时效是怎么计算的

刑事辩护 2021-10-08 人浏览

律师解答

追诉时效的计算:根据《刑法》的规定,一般犯罪追诉时效是“从犯罪之日起计算”。所谓犯罪之日,是指犯罪成立之日。持续犯和继续犯追诉期限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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