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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刑事责任能力如何界定

醉酒刑事责任能力如何界定

刑事辩护 2021-10-11 人浏览

律师解答

醉酒刑事责任能力应这样界定:对于自愿性醉酒,不管醉酒人在醉酒前是否存有犯意,都应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非自愿醉酒是指由于行为人不能抗拒或不能预见的原因而导致了醉酒,即行为人对饮酒行为本身既没有故意也没有过失。现在通说认为非自愿醉酒人不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病理性醉酒和复杂性醉酒归为精神病范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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