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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争夺孩子的抚养权需要什么理由

男方争夺孩子的抚养权需要什么理由

婚姻家庭 2021-10-24 人浏览

律师解答

男方争夺孩子的抚养权需要如下法定理由:夫妻已经协商好孩子随随父方生活、孩子的母亲患有传染性疾病的以及女方不愿意抚养等理由,并且孩子与夫妻一起生活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

法律依据

男方争夺孩子的抚养权需要如下法定理由:夫妻已经协商好孩子随随父方生活、孩子的母亲患有传染性疾病的以及女方不愿意抚养等理由,并且孩子与夫妻一起生活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六条
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一)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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