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文详情
看守所不予收押的情形有哪些

看守所不予收押的情形有哪些

刑事辩护 2021-10-27 人浏览

律师解答

看守所不予收押的情形如下:
1、经医疗机构确定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的;
2、患有严重疾病,可能发生生命危险: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4、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

法律依据

看守所不予收押的情形如下:
1、经医疗机构确定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的;
2、患有严重疾病,可能发生生命危险: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4、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
法律依据:
《看守所条例》第十条
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进行健康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收押:
(一)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的;
(二)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在羁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但是,罪大恶极不羁押对社会有危险性的除外;
(三)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
若对以上内容有疑问,请联系平台【反馈】
点赞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