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文详情
交通事故案件法院受理范围是什么

交通事故案件法院受理范围是什么

交通事故 2021-10-28 人浏览

律师解答

事故当事人就非道路上发生的与车辆、行人有关的事故引起的损害赔偿纠纷提起诉讼,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的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作出紧急使用单位或者个人的交通工具和通讯工具、指定预付伤者医疗费、处理尸体的决定,当事人因此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法律依据

事故当事人就非道路上发生的与车辆、行人有关的事故引起的损害赔偿纠纷提起诉讼,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的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作出紧急使用单位或者个人的交通工具和通讯工具、指定预付伤者医疗费、处理尸体的决定,当事人因此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若对以上内容有疑问,请联系平台【反馈】
点赞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