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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诉讼时效中止或者中断的规定有哪些

关于诉讼时效中止或者中断的规定有哪些

刑事辩护 2021-11-06 人浏览

律师解答

中止或者中断诉讼时效的法律规定是: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等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有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等情形时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法律依据

中止或者中断诉讼时效的法律规定是: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等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有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等情形时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四条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一)不可抗力;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第一百九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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