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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诈骗的立案标准

广东诈骗的立案标准

刑事辩护 2021-11-11 人浏览

律师解答

在广东,诈骗的立案标准是这样的:
1、行为人在一类地区诈骗的数额在六千元以上的;
2、行为人在二类地区诈骗的数额在四千元以上的。
犯诈骗罪的,一般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法律依据

在广东,诈骗的立案标准是这样的:
1、行为人在一类地区诈骗的数额在六千元以上的;
2、行为人在二类地区诈骗的数额在四千元以上的。
犯诈骗罪的,一般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法律依据: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关于确定诈骗刑事案件数额标准的通知》第一条
一类地区包括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中山、东莞等六个市,诈骗数额较大的起点掌握在六千元以上;数额巨大的起点掌握在十万元以上;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掌握在五十万元以上。
第二条
二类地区包括汕头、韶关、河源、梅州、惠州、汕尾、江门、阳江、湛江、茂名、肇庆、清远、潮州、揭阳、云浮等十五个市,诈骗数额较大的起点掌握在四千元以上;数额巨大的起点掌握在六万元以上;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掌握在五十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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