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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责任保险的特点

公众责任保险的特点

劳动纠纷 2021-11-13 人浏览

律师解答

公众责任保险有下列特点:
1、表现形式丰富。主要有普通责任、综合责任、场所责任、电梯责任、承包人责任等,我国则主要表现为场所公众责任;
2、保险标的无形。该险种的保险标的是被保险人的法律责任,为无形标的;
3、适用范围较广。

法律依据

公众责任保险有下列特点:
1、表现形式丰富。主要有普通责任、综合责任、场所责任、电梯责任、承包人责任等,我国则主要表现为场所公众责任;
2、保险标的无形。该险种的保险标的是被保险人的法律责任,为无形标的;
3、适用范围较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二条
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第二十三条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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