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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电动车大牌禁止吗

南宁电动车大牌禁止吗

交通事故 2021-11-15 人浏览

律师解答

南宁电动车大牌一般是不禁止的,包括取得正式车牌的超标车和取得临时车牌的超标车。正式号牌超标电动自行车使用期为十年,临时号牌超标电动自行车过渡期为三年,过渡期满或者号牌已被注销仍继续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要受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 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第十一条 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 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号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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