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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时,男方不配合怎么办

起诉离婚时,男方不配合怎么办

婚姻家庭 2021-11-16 人浏览

律师解答

女方起诉离婚时,男方不配合并不影响法院对该离婚时案件进行审理判决。只要其符合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等法定的离婚条件,法院依然可以判决准予离婚解除夫妻婚姻关系。男方不到场的,可以对其拘传或者缺席判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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