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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为串通投标怎么处罚

视为串通投标怎么处罚

招标拍卖 2019-08-15 人浏览

律师解答

根据我国87号令第三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如果被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应认定其投标无效。除了由财政部门作出的投标无效认定外,认定投标无效一般应该是在评标过程中进行认定。但是需要注意,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进行资格审查时如果发现以上情形,可以根据本条规定认定投标无效。对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组织招标过程中发现的以上情形,就应报告评标委员会,由评标委员会作出无效投标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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