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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向法院提供离婚案件的证据

如何向法院提供离婚案件的证据

婚姻家庭 2021-11-19 人浏览

律师解答

可一般通过下列方式向法院提供离婚案件的证据:
1、当事人应在起诉时或庭审的时向法院提供离婚案件的证据;
2、证据包括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经破裂,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证据、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等事实证据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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