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隧道施工安全九条规定

隧道施工安全九条规定

建筑工程 2021-11-21 人浏览

律师解答

关于隧道施工安全的九条规定是:必须证照齐全;必须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必须强化施工工序和现场管理;必须落实超前水文地质探测预报各项规定;必须对有毒有害气体进行监测监控;必须严格控制现场作业人数;必须按照规定设置逃生通道;必须按照规定严格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必须按照规定制定应急预案。

法律依据

《隧道施工安全九条规定》第一条 必须证照齐全,严禁无资质施工、转包、违法分包和人员不经教育培训上岗作业。 第二条 必须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确保按方案组织实施,严禁擅自改变施工方法。 第三条 必须强化施工工序和现场管理,确保支护到位,严禁支护滞后和安全步距超标。 第四条 必须落实超前水文地质探测预报各项规定,监控量测数据超标立即停工撤人,严禁冒险施工作业。 第五条 必须对有毒有害气体进行监测监控,加强通风管理,严禁浓度超标施工作业。 第六条 必须严格控制现场作业人数,掘进作业面应实施机械化作业,严禁超员组织施工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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